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到来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毕业生人数迅速增加,就业压力将持续上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重心和内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是一项政策性强、专业化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贯穿于大学教育全过程的全年性工作。为适应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咨询、指导、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学生工作处依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编写了《绥化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旨在帮助广大毕业生了解就业相关政策和就业工作流程,掌握求职对策。做好择业准备,顺利择业就业。希望广大毕业生认真阅读。
本《手册》也是一本工作手册,请各系有关工作人员认真阅读并借鉴。
《手册》中未尽事宜或阅读中有不解之处,请到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进一步借鉴。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上就业市场日趋活跃。各级教育部门如教育部、各省教育厅、高校或各级教育局,各级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各类人才中介、测评机构都建有自己的网站。网上招聘、网上简历、网上求职、网上办公、就业信息公布查询等等工作正在兴起,在就业中起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毕业生要经常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帮助自己就业,善于利用网络查询就业信息,了解就业政策和就业形势。但要注意安全,防止个人信息(家里电话、手机号码)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我校就业信息网功能简介:
信息公布:我校毕业生就业网随时公布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和招聘会信息。
网上求职:毕业生注册后,可获得详细招聘信息,同时,毕业生可在学校就业网上提交个人简历,并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投递求职意向和简历,与用人单位联系,商议面试或其它意向活动。
网上推荐:毕业生注册后,要及时维护本人简历和信息(尤其是联系方式),以便用人单位查询、选拔和联络。同时学校将审核毕业生简历和成绩,并对优秀毕业生进行重点推荐。
公告通知:随时发布紧急通知,公告重要事项。毕业生要及时上网查询。
根据教育部规定,每年11月20日以后,用人单位可以到学校来招聘毕业生。学校将有计划地邀请、安排用人单位来校选拔录用毕业生,集中开展双选招聘活动,具体时间请注意学校通知。
每年12月中旬左右,学校将举办冬季大型校园招聘会,邀请全国各地用人单位参加。此次招聘会是需要信息最集中,效率最高的招聘活动。另外,学校还将在12月中学组织毕业生参加东北地区高等师范院校就业洽谈会或其他有较大参与价值的就业洽谈会,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一、 绥化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zsjy..shxy.net/jiuye)
二、 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信息公布栏、宣传板、绥化学院校园广播等媒介;
四、向各系负责就业工作的党总支书记、辅导员老师咨询;
毕业生求职择业材料包括两部分:推荐材料和自荐材料。
1、 推荐材料:《绥化学院某某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最重要的推荐材料之一,由学校每年为应届毕业生择业专门设计、印刷和发放。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唯一的具有正式格式的推荐材料,也是普遍被用人单位认可的学校正式推荐材料,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多年工作经验表明,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正式签约前,一般都要求毕业生提交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所以,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只对经系党总支鉴定签章并附有校教务处审核的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审核、签章。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填写,如发现涂改、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推荐资格。该推荐表可以一式多份。
其它推荐材料包括(学院、导师)推荐信函、证明材料(奖励证书、各种资格等级培训证书)、组织鉴定等,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准备。
2、 自荐材料:自荐材料是由毕业生本人根据需要自行设计的择业材料,其形式、内容不拘一格。一份好的自荐材料可充分展示本人的才智,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自荐材料的设计要与学校提供的《毕业生推荐表》互为补充,附加在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中。
毕业生自荐和推荐材料内容要详细、真实、格式规范、富有个性,并能根据选择职业的不同,做到有针对性,突出成绩和能力。一般为打印稿,也可以手写但字迹要优美大方,避免语法、标点、错别字等错误。
考虑到电子简历的特点,我们建议采用纯文本文档(txt)或者HTML格式书写,并在发送电子简历时在标题栏中明确写上“某某的简历”“应聘某某职位”。因为Word文档往往会让为病毒如虎的人事经理望而却步,并常常有打不开的危险,从而丧失了面试机会;而国外比较流行的pdf格式在国内还尚未普及,至于制作html文本,方便快捷的网页制作工具已经层出不穷。
那么如何制作出一份精美的纯文本简历呢?以下是一些txt文本发送简历的小技巧:
1、 注意设定页边距,使文本的宽度在16厘米左右,这样你的简历在多数情况下看起来就不会错误换行;
2、 尽量用较大字号的字体,英文可用12号,中文可以选择四号字
3、 如果你一定要使自己的简历看起来与众不同,你可以用一些星号(*)、特殊字母(如0)、加号(+)等分隔简历内容,这些符号不会像版式符号如列表符等被转换成不可认别的记号。需要说明的是,招聘公司更注重的是简历的内容而不是简历的形式,所以有时间的话,要尽量把简历的内容好好斟酌一下。
4、 在简历中附带作品的做法并不是很妥当,因为借由电子邮件附件传播病毒的可能性是一直存在的,当然,你可以像处理简历正文一样把用word编辑的文档转换成纯文本格式,附在你的简历正文之后,而且要注意你能确认收信人乐意去读一些东西。如果你要附带自己的作品,最好是选一些发表在本地报纸或本行业期刊上的文章;如果你要附带自己的论文,从其中选择几个段落就够了, 然后写一些简短地说明性文字,让对方更容易弄清楚你的价值。
1、毕业生到所在院系领取《就业推荐表》和具有唯一编号并在封面加盖学生工作部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复印件一律无效。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毕业生要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可上网查询或实地考查)及接收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
3、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双方均应如实填写、盖章。双方签好的协议由用人单位拿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后,直接邮寄或由学生本人带回学校并经院系审核后交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4、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汇总协议,审查合格后,加盖学校公章。三份协议其中一份返给用人单位,一份返给毕业生本人,一份在学生工作处备案,学校汇总协议后,制定我校当年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打印《就业报到证》。
1、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毕业生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等)由毕业生如实填写;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全称,不得简写、误写;家庭地址应为毕业生入学前生源所在地,如有变动以生源地为准;成绩要填写大学期间最后的综合测评成绩,不能填写专业成绩或空白不填;联系方式要填写本人现在的信息,确保用人单位能与毕业生联系畅通;应聘意见一般应写明本人的意愿,如:“愿意到贵单位工作”“同意”等字样并经学生本人签字。
2、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单位名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有编辑通讯地址一定要填写详细、真实;档案转寄详细地址要填写用人单位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详细地址(要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确认清楚,并转告本年级主管就业工作书记、副书记或辅导员),用于学生工作处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要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要有准确的省份、城市名称街道、门牌号码和邮政编码)。
用人单位的意见,除签署具体工作单位意见及公章外,还要按单位隶属关系签署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1) 省市教育系统所属单位,需有市(地)或县教育局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2) 省内市(地)或县所属非教育系统单位,需有市(地)或县人事局签署的一件部门:
(3) 省内无主管部门的非国有单位(民营、私营、外资企业或公司),需由单位所在市(地)或县人才交流机构(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意见及公章,可谓毕业生提供办理户口、保管人事档案等人事代理服务:
(4) 省内中直机关、事业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并须由省人事厅开具有的“接收函”(如省内各大高校,考取公务员等);
(5) 省内中省直大中型企业(计划单列单位)可以自主接收毕业生,由本企业人事部门的意见及公章即可(如哈尔滨风华机器厂、阿城继电器厂等);
(6) 省外省属单位,需有所属省或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7) 外省国家部委所属单位,需有所属国家部委人事部门签署的意见及公章;
(8) 军队单位,需有师级以上政治部门的意见及公章;
(9)进入京、津、沪的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当地人事部门签发的落户证明,否则不予派遣。
3、 学校意见栏: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由学校统一印制,任何人不得涂改;院系意见由总支书记、副书记或毕业生辅导员签字盖章;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意见由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盖章:
4、 备注栏: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条款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加入备注栏。口头协议不受保护。为防止欺诈和违约纠纷的发生,一般应有毕业生本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 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律以学校签章认定的印有统一编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不得使用其他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一经发现按作废处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丢失不补,如有损坏,以旧换新。
2、 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凡采取欺骗手段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的,除认定与最先签订的用人单位的协议生效外,其它一律按违约处理。
3、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其他约定条款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注明,口头形式的协议和约定,一律不予承认;约定条款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4、 准备报考研究生或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将报考研究生或参加专升本考试的有关事宜告知用人单位,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备注。毕业生未告知、未经协商由于研究生录取或专升本而造成违约的,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违约责任。
5、 毕业生应及时将就业协议书邮寄或送交用人单位。邮寄应采用挂号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交协议应亲自面交用人单位,邮寄或送交的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6、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要求再次领取就业协议书重新择业时,按违约处理。
7、 如毕业生违约,毕业生需征得原用人单位的同意和解约书面证明(有用人单位与协议一致的签章),并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后,方可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继续择业;如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要及时报告本学院辅导员老师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以便共同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毕业生在离校时要按照学校要求凭《离校通知单》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同时还应注意领取以下证书和材料(非常重要,切勿忽视)
1、 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离校前,在系里辅导员处统一领取。
2、 组织关系材料:学生党员必须开具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离校前,在系辅导员处统一领取。
3、 本人档案:原则上,个人档案由学生工作处通过市机要局统一邮寄到用人单位,不能个人携带,如有特殊情况,请毕业生及时开具接收单位的调档函件以备离校时到学生工作处办理调档手续。
4、 毕业生应文明离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毕业生要按照要求的报到时间、地点到接收单位报道,同时要携带一下材料办理报道手续:
2、 凭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个人或用人单位);
3、 查问本人档案接收情况,一般情况下,档案到单位后才能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在毕业三个月后仍未收到档案,要及时向学校查询。查询电话:0455-8103036。
4、 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劳动合同的知识请参阅《劳动法》、《合同法》。
5、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提出辞职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如果决定提出辞职必须征得原单位同意,在开具同意证明并将档案转出后方能离开,不能一走了之,否则会出现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毕业生离开单位须获得如下材料:
①、放行证明。请用人单位开具同意离开单位的证明,以便后期办理改派手续时使用。
②、转寄档案。请用人单位将档案转寄到新的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
③、其他材料。须拿回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也可)、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就业去向(单位)的,可在毕业后三年内向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出调整、改派申请。
1、 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违约责任,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原协议的书面证明及放行证明;
2、持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单位“就业报到证”回学校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4、凭原单位“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和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黑龙江省教育厅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中心与就业指导中心(哈尔滨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电话:0451-82280821)申请办理改派手续,领取新的《就业报到证》;
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目前我国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和落户手续的合法依据有效证明之一,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毕业生持学校证明,到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核实后予以补发。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由高等学校统一印发的,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面协商签订,为明确各方面在毕业生择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用于毕业生就业计划地制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生择业过程中所特有的协议,其形式和内容有既定的模式;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在依据就业协议派遣到用人单位后,毕业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内容与形式由双方商定。
答: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申请出国(在离校前出国签证已办完)的毕业生。
4、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签约或上报毕业去向的最后时限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其中一份上交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备案,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列入就业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如无故拖延一直无法列入就业方案后果自负。
如果毕业生与非国有单位签约,可视情况将档案和人事关系委托在人才代理中心代理。具体情况可向签约单位咨询。2004年由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黑龙江省华育教育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育公司)联合开展为黑龙江省各院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2002]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高校毕业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按照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了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到一切最能够展示他们的才华,发挥他们的长处,有所作为、有所成就的地方就业,解除后顾之忧,也为毕业生还不能立即就业,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提高,需要更多地了解社会,寻找最佳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经省工商局和哈尔滨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的批准,从2004年6月21日起,由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黑龙江省华育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为黑龙江高等院校专科层次以上的毕业生(含专科层次)人事代理服务和就业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B、到中、小企业,民营或私营企业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层次的应届毕业生。
C、自主创业或从事自由职业的专科及以上层次的应届毕业生。
D、出国或到黑龙江省以外省市就业或学习深造的应届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生。
户口落在我中心在哈市建立的集体户口上。期限为1-2年,费用为100元/年。满二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生源所在地或省人才中心。
(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学校集体办理,只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即可)。
档案由学校转交省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期限为1-2年。不满整年的,按整年计算。费用为300 元/年(包括人事代理费)。党员毕业生,组织关系一并转交我中心党组织,党费5 元/年。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其继续培养和转正工作,也转交我中心党组织负责。档案管理的期限最长为二年。二年以后,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转交生源地或移交省人才中心保管。
(1)、毕业生志愿要求建立人才档案的,我公司负责统计到省人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收集签订协议人员的人事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材料补充进档案。
(4)、为签订协议人员办理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职称评定、出国(出境)政审、合同鉴定等服务。
为响应政府号召,支援西部大开发和自愿支援到我省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毕业生,我们将免费为其保管档案和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