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更好地进行迎评促建工作和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情况,包括历届实验室主任、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在实验室担任的主要任务等。
(五)实验室占用房间的平面位置图,直接实验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面积。
(七)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表、教学日历及每年所开实验的人时数记录,并统计出年度总人时数。
(八)实验室所开每个实验的项目卡片或实验教学登记表。
(十)实验考试或考核办法,历届学生实验报告样本、考试题目及成绩记录。
(十一)实验教师预做实验报告,首次上岗教师讲稿、听课记录及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日记。
(十三)各类实验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鉴定、专利等获奖情况。
(一)学院分管院长、实验室主任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二)实验室要设专人(或兼职)负责档案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
(三)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四)实验室工作档案,原则上从实验室建立之日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成绩显著者,予以表扬与奖励。
三、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室负责解释。